近日的一個周末回村,見到村里文化廣場上正在安裝新的健身器材,維修和加固秋千、籃球架,旁邊的活動室和“農(nóng)家書屋”里也有人在整理鑼鼓等文娛活動器具。村支書說:“要過年了,把這些整理好,讓大家過個熱鬧的‘文化年’!
過個熱鬧的“文化年”,這個思路好!
改革開放40多年來,我國經(jīng)濟社會快速發(fā)展,村里人確實有錢了,住的、吃的、穿的、用的都已大變樣,好多人家添了小汽車。但是,錢有了,文化生活卻相對顯得有點貧乏。比如文化站,過去是農(nóng)民開展文化娛樂生活的重要場所,如今有的地方文化站形同虛設,有的甚至成了商店等場所,去鎮(zhèn)上文化場所看電影、看演出、看圖書,似乎成為記憶中的事情了。
黨的十九大提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jīng)轉(zhuǎn)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fā)展之間的矛盾。要解決這個矛盾,需要在農(nóng)村營造文明健康的文化氛圍,創(chuàng)造豐富多彩、農(nóng)民朋友喜聞樂見、便于參與的精神生活。這已成為精神文明建設中的重要課題,需要各地給予足夠的重視并采取相應措施予以解決。
所以說,春節(jié)期間,在村民們吃好喝好的同時,讓他們過個熱鬧的“文化年”,實在是一件大好事。各地都應該這么做,通過各種有效舉措,努力在節(jié)日期間豐富群眾的精神文化生活,讓群眾在歡樂祥和、健康向上的氛圍中享受“文化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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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李冬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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