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章程 通訊員鐘曉丹)保健養(yǎng)生,是當下不少人的追求。而當“保健養(yǎng)生”遇上“閑錢投資”,更能戳中一些手拿退休金的老年人的心窩。于是,就有人盯上了這“商機”,借著推銷保健品的名義誘惑老年人“入局”。退休老人喬伯就拿出20萬元積蓄投資保健品,結果當初商家承諾的60萬元回報卻遲遲沒兌現。近日,廣州天河法院審結了這起案件。
承諾60萬元回報僅收回1萬元
退休后的喬伯長期熱衷購買保健養(yǎng)生產品。某一天,他從某健公司員工處了解到,該公司正在招募子公司發(fā)起人,投資1萬元除能獲得保健產品外還能賺3萬元,投資回報高達3倍!喬伯聽到后心動不已,決定拿出20萬元積蓄進行投資。
喬伯與該公司簽訂了《合作協(xié)議》,協(xié)議約定喬伯正式成為某健公司旗下某市子公司的聯合發(fā)起人,享有價值30萬元的產品及子公司股權,在子公司順利成立后可獲得3倍回報共計60萬元。喬伯在向某健公司轉賬20萬元時附言為“投資某健子公司注資款”。
但在成為“生意搭檔”后的兩年里,喬伯除了接受某健公司安排兩次赴外地接受“干細胞針劑注射”和“基因組檢測”(某健公司以此抵扣了30萬元產品),并通過介紹客戶購買某健公司的保健品獲利1萬多元以外,《合作協(xié)議》中的回報均沒有得到兌現。協(xié)議約定要成立的子公司也遲遲未見蹤影,喬伯遂將某健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某健公司返還投資款20萬元。
對此,某健公司辯稱,雙方簽訂的是產品供應合同,喬伯所付20萬元是貨款而非投資款,某健公司已根據《合作協(xié)議》為喬伯提供了折合價值30萬元的“干細胞注射”和“基因組檢測”服務,只有產品未被使用或有質量問題才能退款;另外子公司是因人員未招齊才無法成立,因此喬伯的情況不符合退款要求。
法院判決退還投資款項
天河法院審理認為,喬伯與某健公司簽訂的《合作協(xié)議》合法有效,約定了喬伯是某健公司旗下某市子公司的聯合發(fā)起人,但未明確協(xié)議中所涉產品的具體內容,某健公司單方確認產品內容存在不妥。反之,協(xié)議中所涉某市子公司至今未成立,即協(xié)議約定的合作事宜并未實現,喬伯訴請某健公司退款有理有據,據此依法判決某健公司退還喬伯18.9萬元。
在此,法官提醒廣大群眾,不要盲目相信以高額回報為噱頭的投資理財產品,在進行大額理財、大額投資前,建議三思而行,并和家人溝通商量,以免落入“投資”圈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