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商與農民工之間的經濟糾紛是長久以來影響社會穩(wěn)定的重要隱患,農民工的討薪之路也是至今都無法妥善解決的曲折之路。那么當這一問題屢屢出現時,我們的當事人又該怎么辦?談的是事,說的是理,敬請關注本期《談事說理》之坎坷討薪幾時休。
2012年,包工頭雷賢波與天宇公司的老板周峰閣口頭約定接下了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區(qū)華洋家具廣場的消防工程改裝項目,華洋家具廣場又在原指標工程的基礎上額外增加了改裝工程。在工程完成后,周峰閣支付給了雷賢波原指標工程的160萬元工程款。但總承包商華洋家具廣場卻拒絕支付額外工程工資240萬元,甚至不承認雷賢波所做的額外部分。于是,雷賢波將華洋家具廣場告上法庭,希望能追回100多名農民工的血汗錢,但一審因證據不足被駁回。目前,雷賢波已向昆明中級法院提交了人證物證,進行二審上訴。
那么,針對承包商拖欠工資問題,有關政策是如何規(guī)定的?為什么會出現這種問題?我們的農民工又該怎樣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讓我們聽聽專家的聲音,看他們是如何解答這些問題的。
我國針對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做出了哪些規(guī)定?
獨立學者司馬南: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關于農民工的各項文件,農民工被承包商拖欠的工資應先由地方政府從當地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中撥款支付,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是地方政府必須設立的應急制度。
經濟學教授胡星斗:1、按照中央的有關精神,工程中涉及到總承包商、分承包商、農民工的,應當由總承包商直接支付農民工的工資,工資應打到專門的賬戶上。2、農民工一方除索要工資外,也可向承包商尋求相應的賠償。
這個案件反映了什么問題?
經濟學教授胡星斗:1、一方面,農民工和承包商的法律意識淡薄,雙方沒有簽訂勞動合同。2、另一方面,農民工缺乏保留其勞動證據(如施工時的錄像、錄音等材料)的意識。
為什么會出現這種問題?
獨立學者司馬南:1、農民從鄉(xiāng)村走出來,在城市化、工業(yè)化的過程當中進入城市,容易輕信于人。2、農民工不懂得行業(yè)規(guī)矩:工程的每一項變動,每一項增加,都要立字為據,都要經過雙方簽字。
如何才能避免農民工被拖欠工資事件的發(fā)生?
經濟學教授胡星斗:1、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在全國范圍內對農民工和承包者進行法律培訓,涉及在承包工程前要簽訂合同,工程施工時要保留證據等注意事項;其次,政府應當盡到責任,保障農民工工資的及時支付。2、農民工要有警惕意識、法律意識、合同意識。要學會理性維權,如向法院申請支付令,申請強制執(zhí)行等。3、法院要做出公正的判決。
雷賢波一審敗訴是因為沒有簽訂合同,而現在有三名證人愿意為他作證,那么接下來雷先生該如何討要工資?
經濟學教授胡星斗:現在雷賢波已有工程結算書,工程監(jiān)理的簽字和證人書面證言,證據已充分,當地法院應當糾正一審判決,二審時做出公正判決。
如何評價這一案件?
獨立學者司馬南:這一事件說到底是農民工被總承包商欺負,地方政府不負責任,民營企業(yè)家喪了良心,說到底是是非不分,法律沒有嚴格落實,相關者不負責任。同時,這也反映了我國農民工權益保護存在很大問題。雖然,黨中央國務院的精神是保護民營企業(yè)家,但這絕對不意味著要保護打著民營企業(yè)家旗號的為非作歹的、喪盡天良的行為。
我們的主持人也對當事人雷賢波先生進行了采訪。雷先生詳細講述了案件的經過,控訴了華洋家具廣場的不守信行為,談到家庭因此事受到的影響時更是聲淚俱下。節(jié)目還采訪了雷賢波的證人之一,華洋家具廣場前消防主管王宇先生,王先生證實了當年的工程確為雷賢波所做,對前公司出爾反爾的行為表示憤慨,并表示會一直支持雷賢波的維權行動。
“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節(jié)目會持續(xù)關注事件的進展。希望本事件能得到妥善的處理。
(責任編輯:張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