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至6日,全國政府采購改革工作會議在京舉行。會議貫徹落實中央深改委審議通過的《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方案》,研究部署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務和具體措施。
會議表示,進一步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是全國政府采購系統(tǒng)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的一項重要工作。各級財政部門、采購單位和集中采購機構必須著眼于國家治理全局,深刻領會新形勢下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對于黨和國家事業(yè)全局的重要意義,切實明確新的使命,瞄準新的目標,扎扎實實推進政府采購制度改革。
會議指出,《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方案》系統(tǒng)闡述了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改革任務,是新時期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的行動綱領和科學指南。今后一個時期各級財政部門、采購單位和集中采購機構要凝聚改革共識,準確把握《改革方案》的新任務新要求。一是要以強化采購人主體責任為核心,全面落實“誰采購、誰負責”的原則;二是以完善政府采購交易制度為重點,推動實現“物有所值”的采購目標;三是以建立健全政府采購政策落實機制為抓手,進一步發(fā)揮政府采購對經濟社會發(fā)展的促進作用;四是以優(yōu)化政府采購營商環(huán)境為契機,有效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平等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權利;五是以實施“互聯網+政府采購”為支撐,不斷提升政府采購的監(jiān)管能力、運行效率和服務水平;六是以推進采購代理機構和專家業(yè)務轉型為突破,不斷提升政府采購的專業(yè)化水準。
會議強調,深化政府采購制度改革是一項復雜的系統(tǒng)工程,涉及面廣、關注度高、政策性強。要建立健全改革任務落地機制,抓好重點改革任務的推進工作。積極推進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guī)修訂工作,穩(wěn)妥開展集中采購機構競爭試點,統(tǒng)籌推進政府采購信息化建設,切實推進政府采購行政裁決改革。(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 曾金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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