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北京4月25日訊(記者 李丹)中共中央宣傳部25日舉行“中國這十年”系列主題新聞發(fā)布會第二場,聚焦新時代立法工作成就與進展。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許安標介紹,黨的十八大以來,截至4月20日閉幕的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全國人大通過了憲法修正案,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新制定法律68件,修改法律234件,通過有關法律問題和重大問題的決定99件,作出立法解釋9件,現(xiàn)行有效法律292件。與上一個10年相比,新制定的法律數量增加三分之一,修改的法律數量增加近2倍,通過有關法律問題和重大問題的決定增加1.5倍。立法數量大幅增加。
2020年,作為新時代重大立法成就的民法典獲得通過。這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重要法律,開創(chuàng)了我國法典編纂的先河,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以民法典的頒布為標志,我國法律體系的系統(tǒng)性、整體性、協(xié)同性進一步增強。
許安標介紹,這10年,一些重點領域基礎性、綜合性、統(tǒng)領性法律相繼出臺,帶動了該領域相關單行法律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比如,在文化建設領域制定了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推動我國文化領域立法的發(fā)展;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制定了9部單行稅法等。一批重要法律對標時代要求、實踐需要,得到修改完善,提升了法律規(guī)范的及時性、針對性、可操作性。針對新興領域風險點、空白區(qū),及時出臺網絡安全法、電子商務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重要法律。
通過授權決定、改革決定保障改革先行先試依法有序進行,積累試點經驗,形成制度成果,再制定、完善相關法律,是新時代立法工作的顯著特點。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經濟法室主任岳仲明介紹,近10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共作出30件授權決定和改革決定,涉及關系經濟社會穩(wěn)定發(fā)展的重點領域、關鍵環(huán)節(jié)。這30件授權決定和改革決定確定的大部分改革任務已經完成,形成了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上升為法律制度。對不適應改革要求的規(guī)定,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打包修改”法律的形式落實改革要求。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實現(xiàn)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載體。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國家法室主任童衛(wèi)東表示,近年來,全國人大修改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相關法律,取得多項重要立法成果。另外,還修改了全國人大組織法、全國人大議事規(guī)則、地方組織法,完善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組織、職權和工作制度,加強和改進人大的立法、監(jiān)督、代表的各項工作。下一步,全國人大還將修改立法法、監(jiān)督法、全國人大常委會議事規(guī)則,進一步完善人大的立法權、監(jiān)督權和工作制度。
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作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及其常設機關,運用憲法、基本法和其他法律賦予的各項權力,對堅持“一國兩制”方針,全面準確實施基本法,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fā)展利益,維護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wěn)定發(fā)揮了重要作用。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澳門基本法委員會研究室主任楊兆業(yè)介紹,近年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在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特別行政區(qū)憲制秩序方面,出臺了一系列重要舉措。2020年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作出關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zhí)行機制的決定,制定了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維護國家安全法。同時,決定將香港國安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明確由香港特別行政區(qū)在當地公布實施。通過上述舉措,建立健全了香港特別行政區(qū)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zhí)行機制,完善了香港特別行政區(qū)選舉制度,落實了“愛國者治港”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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