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正在進行之中,這已成為很多人每年的“必修課”。從近期稅務部門公布案件看,熟悉稅法、遵從稅法仍應引起高度重視。
我國自2019年起實施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新稅制的一大變化,在年度終了后,納稅人需匯總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綜合所得合并計稅,向稅務機關辦理匯算并結清應退或應補稅款。這和以前由單位代扣代繳的模式大不一樣,個人要自行申報、匯算,在上一年預繳稅款的基礎上“查遺補漏,匯總收支,按年算賬,多退少補”。
近期,重慶市稅務部門在對個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辦理情況開展事后抽查時,發(fā)現(xiàn)某公司員工未依法辦理2021年度個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少繳個人所得稅。經稅務部門提醒督促,該員工仍進行了虛假申報。在稅務部門對其立案檢查后,該員工更正申報并補繳了稅款。稅務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對其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并處罰。
此前,一些地方也通報過類似案例。得益于我國個稅稅制設計較為科學簡便、納稅服務持續(xù)優(yōu)化,近年來幾次匯算工作都順利開展,一些納稅人甚至對匯算已經“輕車熟路”。同時,個稅年度匯算在我國畢竟是一個新事物,不少納稅人對稅法規(guī)定還不夠熟悉。個人了解、掌握稅法,成為當前面臨的一項重要任務。
了解掌握稅法規(guī)定,有利于提高依法納稅意識,促進稅法遵從。以前個稅通常由單位代扣代繳,而新稅制下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進行個稅匯算。為此,個人要及時核查是否存在應當辦理匯算清繳而未辦理、申報繳稅不規(guī)范、取得應稅收入未申報等情形。如果存在這些情況,應該及時補正。當然,按照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在一些情形下,納稅人無需辦理匯算,比如匯算需補稅但綜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過12萬元的、匯算需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已預繳稅額與匯算應納稅額一致的、符合匯算退稅條件但不申請退稅的。只有符合相關條件,納稅人才可不辦理年度匯算。
了解掌握稅法規(guī)定,能夠防止所謂“退稅秘笈”誤導。年度匯算就是把上年的收入?yún)R總,填報自己依法能夠享受的專項附加扣除,計算出應該繳納的稅額。這個稅額如果大于個人在上年已預繳的稅額,則需要補稅,反之則產生退稅。無論退稅還是補稅,這取決于個人收入、預繳稅額、專項附加扣除等客觀因素,納稅人通過如實填報,即可得出相應結果,不存在什么“退稅秘笈”。相反,如果誤信網上流傳的“秘笈”,進行虛假填報,則無疑觸碰法律紅線。
了解掌握稅法規(guī)定,還有利于個人充分享受個稅改革紅利。我國個稅改革著力降低中低收入群體稅負,比如提高起征點、規(guī)定了七項專項附加扣除等,這些規(guī)定的“含金量”很高。納稅人只有了解法律規(guī)定,充分依法適用相關規(guī)定,比如填報可以適用的專項附加扣除等,才能最大程度獲得紅利。
個人所得稅和百姓利益密切相關,其改革、優(yōu)化在持續(xù)推進之中。隨著稅制的不斷完善,個稅在籌集財政收入、調節(jié)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功能將越來越充分發(fā)揮。 (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曾金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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