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媒體報道,日前,河北省石家莊市的“城市書房”開始實行入場閱讀收費制,即買門票方能進店——此前,盡管像北京南鑼鼓巷的“樸道草堂書店”也曾推出過進門費100元的舉措,但“樸道草堂”規(guī)模較小,面向小眾,“城市書房”這種面向大眾的書店采取這種經(jīng)營模式,在國內(nèi)尚屬罕見。據(jù)報道,實施一段時間后,書店營業(yè)額并未減少,店方表示收費將一直堅持下去。
書店賣門票的舉措一經(jīng)推出,立即引發(fā)熱議。一些人認為,這是市場經(jīng)濟下的一種必然,賣門票更多地暴露出書店的生存困境,也是一種自我救贖,而且賣門票也是在甄選愿意“為閱讀付費”者,可以視為一種經(jīng)營智慧。但也有人認為,這是書店在生存困境下的一種利益沖動,這種舉措違背書店的公益屬性和社會責任,并非長遠之道。
筆者認為,書店賣門票和景區(qū)賣門票并無二致,都是市場行為,不宜過度解讀。
一方面,書店作為城市文化驛站,承擔著傳播知識等重任,但書店也要生存,也要盈利。盈利是書店生存的前提,沒有利潤,一些單體書店將無法維持。賣門票是書店希望借此增加收入,維持生存,這無可厚非。在多元化閱讀和文化消費的沖擊下,書店有必要轉(zhuǎn)變經(jīng)營理念,改變傳統(tǒng)經(jīng)營方式。賣門票并不意味著將讀者拒之門外,讀者可以根據(jù)自己的情況選擇消費形式:如果經(jīng)常光顧書店,可以辦理月卡或年卡;如果只是偶爾逛逛書店,則可以選擇5元的打折門票,滿足一時的閱讀需要。
賣出門票,書店或許也能提高服務品質(zhì)。通常書店都是免費開放的,“零門檻準入”,這固然是對公眾的尊重和閱讀滿足,但是往往我們也會在書店目睹一些不良行為,比如,有人進書店不是為了讀書,吃東西,高聲喧嘩,把圖書胡亂擺放,甚至損毀圖書,不僅影響其他讀者,也增加書店的管理負擔和運營成本。采取必要措施,設置門檻,將不文明顧客拒之門外,將真正的讀者吸引進來,這也是書店對自身權益的維護。
因此,對書店賣門票,我們可以用平常心看待,對這種經(jīng)營行為給予理解和尊重。效果如何,交給時間去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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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李冬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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